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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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处

负责全局水工环地质管理工作。编制全局水工环地质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局环境地质、水文地质、灾害地质、农业地质、城市地质、旅游地质等项目的管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工环地质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为地勘单位申报各类公益性水工环项目提供服务与技术支撑;组织全局地质灾害防治、测绘等资质的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水工环项目相关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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