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海燕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吉林省四平地质工程勘察院: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张海燕同志为吉林省四平地质工程勘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25日算起)。

去张海燕同志吉林省四平地质工程勘察院副院长职务。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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