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
中共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党组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改进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工作作风、结合全局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精简会议活动
(一)加强会议计划管理。以局名义召开全局性会议和专项业务会议均需列入年度会议计划,由办公室统筹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省地矿局经济工作会议和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年召开1次。其他小型专项业务会议要从严控制。每个处室每年如须召开会议,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二)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省地矿局经济工作会议和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人数控制在130人以内,时间不超过1天;其他专项会议人数不得超过50人。
(三)切实转变会风。召开会议要主题鲜明,注重实效。提倡开短会、开专题会、达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坚持讲短话、实话。无特殊需要每次会议只安排一位局领导讲话,时间不超过1小时。
(四)简化会议安排。举办会议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在局职工食堂安排。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座谈会不摆放瓜果。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二、规范文件简报
(一)减少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公文数量,以会议材料印发的会议讲话不再另发。上级部门已经公开刊发的文件,如不需作补充要求,不再转发。机关处室、局属单位一律不办简报,需要发布的信息,经办公室统筹由局领导签发。
(二)切实改进文风。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和参与公文起草,负责沟通协调和审核把关,确保文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篇幅要力求简短,除印发领导讲话外,公文字数不得超过3000字,简报字数不得超过1500字。减少向局属单位布置报送文字材料的任务。
(三)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应用现代化办公手段,能用网络传输的,不再制发纸质文件。
三、规范公务活动
(一)严格公务活动审批。未经局主要领导批准,不得举办、参加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以及各类论坛等。严格执行外事规定。
(二)坚持轻车简从。局领导到基层调研检查等公务活动,局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局属单位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
(三)简化接待程序。到基层单位调研检查等公务活动,基层单位不搞迎送,不挂欢迎标语,不摆放花草、水果和香烟,不赠送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不得安排超规格宾馆住宿和安排宴请。
四、提高办事效率
(一)凡是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研究的议题,主办处室与协办处室要认真研究协商,存在分歧的由分管局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协调。
(二)提高办文办事效率。切实做到不压件、不误事、不拖延耽搁、不推诿扯皮。重要事项要特事特办。对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事项,按要求及时办结。
五、加强廉洁自律
严格遵守廉政规定。自觉遵守党章、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从严要求自己,依法依规行使权力。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六、会议从俭
严控公共经费支出。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不得组织任何与会议内容无关的活动。举办会议,尽可能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会议室召开。参加外地会议出差、住宿一律安排在党政机关定点宾馆,严格出差乘机审批。严禁超标准购置、配备公务用车,严格公车使用管理。
七、落实实施责任
(一)自觉报告执行情况。要将本规定执行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局领导,机关处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向局党组报告个人和本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
(二)加强监督检查。监察室、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机关党委和办公室要按照职责分工,有针对性地对本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纳入绩效考核管理。